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超出原审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再审问题的批复

更新时间:2002-07-18  关注量:938  喜欢(37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超出原审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再审问题的批复》已于2002年7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

  2002年7月18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云高法(2001)8号《关于再审民事案件能否超原判诉讼请求判决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民事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超出原审诉讼请求,或者当事人在原审判决,裁定执行终结前,以物价变动等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驳回。

  此复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3、关于尽快申报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材料的通知

4、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号——对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公告

5、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二级分支机构的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超出原审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再审问题的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司法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司法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