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公告2003年第6号

更新时间:2003-04-15  关注量:470  喜欢(292)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3年记账式(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发行总额260亿元,期限20年,发行期为2003年4月17日至4月22日。4月25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以现券和回购的方式上市流通。

  二、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票面年利率为3.40%,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本期国债从2003年4月17日开始计息,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4月17日和10月1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3年4月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三、本期国债由证券交易所市场2003年国债承销团成员投标确定的承销价格为每百元面值102.14元,发行期内,承销团成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场内挂牌和场外签定分销合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销售,每百元面值的分销价格区间为101.94元-102.34元。社会各类投资者均可凭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委托承销机构的营业网点购买。

  特此公告。

  财政部
  二00三年四月十五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2、关于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的公告

3、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4、关于将铁矿石、生铁、废钢、钢坯、钢锭、稀土原矿、磷矿石等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5、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公告2003年第6号】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