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1-01-26  关注量:563  喜欢(35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

  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关心和爱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项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好。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不断提升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家粮食局关于结合春季粮食库存普查开展2008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

4、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5、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4 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地方其他经济法规 地方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地方其他经济法规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