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7-01-08  关注量:776  喜欢(293)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经国务院批准,2006年底执行到期的农网还贷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港口建设费、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铁路建设基金、铁路建设附加费、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中央对外贸易发展基金、库区维护建设基金(包括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库区移民扶助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发展基金、能源基地建设基金、水资源补偿费、电源基地建设基金等l7项政府性基金,继续予以保留。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政府性基金的征收使用办法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章)
二OO七年一月八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的公告

2、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业的通知

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煤矿瓦斯防治监管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5、关于严格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存储粮油收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