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省(区、市)财政厅(局):
根据《
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除按《管理办法》的要求可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猪舍改造、良种引进和粪污处理的支出,生猪养殖大户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以及防疫服务费用支出外,还可用于支持发展猪肉生产、流通和加工等方面的贷款贴息以及保险保费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请按《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并在年度结束后,将奖励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部。
附件:1.2008年中央财政对第二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情况表(地方不发)
2.2008年中央财政对第二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直接分配到县情况表
财 政 部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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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关于拨付2008年第二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