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从2004年2月10日起允许向日本出口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的公告

更新时间:2004-02-24  关注量:128  喜欢(25)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与日本农林水产省达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向日本出口非人灵长类动物的卫生要求》,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等9家非人灵长类动物养殖企业及其出口检疫设施通过了日本方面的审查(名单见附件),从2004年2月10日起允许向日本出口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

  请各检验检疫机构、各养殖和经营企业必须按照中日两国检验检疫部门达成的卫生要求,开展相关检疫工作,组织生产经营;加强养殖场、隔离检疫设施的日常防疫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生产、检疫等工作程序,提高动物的健康水平和质量;要确保所有向日本出口的灵长类动物必须来自上述生产企业及其隔离检疫设施,各检验检疫机构要严格把关,各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要严格自律,互相配合,共同维护向日本出口灵长类实验动物的市场秩序。

  特此公告

  二00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向日本出口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的企业名单

  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LABORATORY ANIMAL CENTER OF THE ACADEMY OF MILITARY MEDICAL SCIENCES)

  广西灵长类实验动物研究中心(GUANGXI RESEARCH CENTER OF PRIMATE LABORATORY ANIMAL)

  协尔动物保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SHARED ANIMAL HEALTH &TECHNOLOGY BEIJING CO,LTD)

  中国实验动物云南灵长类中心(YUNNAN NATIONAL LABORATORY PRIMATE CENTER OF CHINA)

  广西壮族自治区营林开发中心(GUANGXI FORESTRY DEVELOPMENT CENTER)

  玉林市洪峰实验动物驯养繁殖中心(YULIN HONGFENG LABORATORY ANIMAL DOMESTICATING AND BREEDING CENTER)

  广西防城港撷秋种养园有限公司(GUANGXI XIE QIU BREEDING FARM CORPORATION LTD)

  华南灵长类研究开发中心(SOUTH-CHINA PRIMATE RESEARCH & DEVELOPMENT CENTER)

  广东省肇庆市实验动物科技研究中心(GUANGDONG ZHAOQING LABORATORY ANIMALS RESEARCH CENTER)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通知

2、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

3、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浙江省金华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4、关于开展2007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5、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从2004年2月10日起允许向日本出口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质量监督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质量监督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