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61号

更新时间:2010-09-06  关注量:554  喜欢(361)

  根据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与上海、安徽、深圳、四川、贵州、宁夏、陕西省(区、市)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八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面值为152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152亿元。其中上海、安徽、深圳、四川、贵州、宁夏、陕西省(区、市)额度分别为21亿元、27亿元、7亿元、54亿元、16亿元、8亿元、19亿元。各省(区、市)额度以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八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三、本期债券期限5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67%,2010年9月7日开始发行并计息,9月9日发行结束,9月13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9月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15年9月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事宜由财政部代为办理。

  五、本期债券在2010年9月7日至9月9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及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一O年九月六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

3、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4、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最新支持领域

5、关于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信访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61号】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