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精神,现将经民政部初步审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09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2.2010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
2009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doc
2010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doc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相关阅读:
1、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确认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商业银行资格的通知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 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