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7月1日起,将未锻轧铝合金(税号76012000)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由5%调整为零。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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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未锻轧铝合金停止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