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业清洁生产试点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536号)等有关规定,经评审论证,选定北京市为服务业清洁生产试点城市,现予公布。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2012年10月31日
相关阅读:
1、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奎激光声像发展分公司出口产品有关退税
5、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建设几个问题的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公布服务业清洁生产试点城市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