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内务部 财政部关于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经费开支标准的联合通知

更新时间:1955-12-21  关注量:439  喜欢(198)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第9条关于“居民委员会的公杂费和居民委员会的生活补助费,由省、直辖市的人民委员会统一拨发,标准由内务部另行规定”的规定,对于居民委员会经费开支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城市(指中央批准设市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经费,系属补助性质的经费,除应用于解决居民委员会办公所需的费用外,对实际参加居民委员会工作的居民委员中,有些积极分子,因参加会的工作而影响他们的生产,以致生活发生困难的,应该根据他们所担任的工作的繁简,耽误他们的生产时间的多少,生活困难程度的大小等情况予以适当补助,但不应作为定期的工资或津贴费发给。

  二、居民委员会委员生活补助费的开支标准,以每个居民委员会每月平均不超过15元为限。新疆、甘肃、青海等省部分物价特高地区的居民委员生活补助费,可酌予增加,但最高以每月平均不超过20元为限。

  三、居民委员会公杂费,以每个居民委员会每月平均不超过5元为限。主要用于居民委员会工作上所需的文具、纸张、杂支等开支。

  四、居民委员会的经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统一拨发,在地方预算的行政管理费支出乡镇行政经费项下列支。

  希即查照并转知执行为荷。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关于印发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健康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

3、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问题的通知

5、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吴兴区税务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以上就是关于【内务部 财政部关于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经费开支标准的联合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