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河南博物院更名为河南国家博物院的请示》(豫政文〔2005〕131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河南博物院不宜更名为河南国家博物院。
国务院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相关阅读: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66号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南博物院更名问题的复函】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