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为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及时掌握金融企业非上市产权转让情况,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17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金[2011]11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及时汇总2013-2014年度金融企业在当地产权交易机构中转让的非上市产权交易情况,填报《( )年度金融企业非上市产权交易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1),形成专题报告,于2015年2月28日前函复(含电子版)财政部金融司。
二、金融企业非上市产权交易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金融企业进入产权交易机构转让资产的总体情况,包括产权交易机构当年成交的总量、总金额,金融企业产权交易的总量、类型、占比和结构、竞价率、是否存在异地金融企业产权转让或联合处置等情况。
(二)产权交易机构确定的信息发布渠道和平台。
(三)财政部门和产权交易机构在促进进场交易、提高竞价率、防止违规交易、加强日常监管等环节上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以及相关政策建议。
(四)产权交易机构开展的金融资产交易创新情况,如金融企业非股权类资产转让、定向增发股权融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项目退出、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等业务情况。
(五)产权交易机构通讯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产权交易机构要积极主动配合财政部门的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主管财政部门。
四、相关电子表格可在财政部金融司外网的“在线服务—资料下载”()中下载。
联系人:钟睦琴、杜焱;
联系电话:(010)68553570、(010)68551221;
传真:(010)68553570;
电子邮箱:zhongmuqin@mof.gov.cn、duyan@mof.gov.cn.
财政部办公厅
2015年2月4日
附件下载:附件 《( )年度金融企业非上市产权交易情况统计汇总表》.xls
【相关阅读: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4、关于印发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5、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报送2013-2014年度金融企业产权交易情况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