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5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3-19  关注量:418  喜欢(5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决定取消财政部5项行政审批项目,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抓紧做好取消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财政部
2015年3月19日

附件:

财政部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1 对财政有影响的临时特案减免税审批 税务总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取消
2 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审批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办法》(财发〔2008〕4号)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办法》(财发〔2008〕61号)
取消
3 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审核 财政部 国资委 证监会 社保基金会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10〕278号) 取消
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
取消
5 境外(包括港澳台)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内设立常驻代表处审批 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取消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2、关于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的通知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

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陕西通信实业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5、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税务行政审批后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5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