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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至立 国务委员
副组长:周 济 教育部部长
陈进玉 国务院副秘书长
张少春 财政部部长助理
成 员:欧阳坚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陈锡文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杜 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小娅 教育部副部长
屈万祥 监察部副部长
王晓初 人事部副部长
范小建 农业部副部长
高鸿宾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教育部,办公室主任由张少春、陈小娅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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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海关总署令第193号(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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