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6-03-09  关注量:908  喜欢(6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至立 国务委员

  副组长:周 济 教育部部长

      陈进玉 国务院副秘书长

      张少春 财政部部长助理

  成 员:欧阳坚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陈锡文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杜 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小娅 教育部副部长

      屈万祥 监察部副部长

      王晓初 人事部副部长

      范小建 农业部副部长

      高鸿宾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教育部,办公室主任由张少春、陈小娅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九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5、海关总署令第193号(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的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教育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教育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