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6-03-09  关注量:916  喜欢(66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至立 国务委员

  副组长:周 济 教育部部长

      陈进玉 国务院副秘书长

      张少春 财政部部长助理

  成 员:欧阳坚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陈锡文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杜 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小娅 教育部副部长

      屈万祥 监察部副部长

      王晓初 人事部副部长

      范小建 农业部副部长

      高鸿宾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教育部,办公室主任由张少春、陈小娅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九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将橡胶加工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公告

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名单的通知

5、财政部关于修订《国债转贷协议》部分条款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教育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教育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