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我委药品价格核定工作计划,今年我委将陆续对10类西药和15类中药(具体类别见附表)的价格进行评审。为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为科学合理制定药品价格提供准确充分的依据,现请开展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对已上报药品零售价格数据。去年9月我委发出《关于调查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1883号)文件,并根据各地上报的药品零售价格(包括省级定价、备案价、市场价)资料进行了整理和汇总。我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将于4月20日前将零售价格汇总情况表(电子版)发给各地,请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对此进行核对,纠正错误或偏差,并补充缺漏。
二、补充上述药品的中标价格。为进一步掌握上述药品最新的中标价格情况,请各地对去年10月以来的上述药品按批次收集整理中标价格及中标零售价格。
三、收集整理本地主要企业情况及定价意见。包括本地区内主要药品企业名单、具体品种的产销数量以及对定价水平的具体要求和意见等。
四、请各地将上述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于4月30日前报送我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西药:刘亚琴,68510195;秦绪龙,68510907;中药:卞正,68510796.
附: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相关阅读:
1、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取得的服务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
5、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机关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核对和补充有关药品购销价格数据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