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放中有关问题的请示》(内安监管危化字[2006]5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中的表5.0.8规定:“液化石油气罐”分为“地上罐和埋地罐”,而“汽、柴油罐”只有“埋地罐”,所以第9.0.10条中的“地上罐”是指“液化石油气罐”,而非“汽、柴油罐”。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OO六年四月十二日
相关阅读: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中小套型住宅优化设计》等七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2、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云南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瑞丽分公司增值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5、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放中有关问题的复函】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