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修订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0年1月20日
相关阅读:
3、关于海南中油深南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等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坚决取缔非法演出团体严厉打击色情淫秽表演活动的紧急通知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