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修订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0年1月20日
相关阅读:
1、卫生部办公厅征求对《关于大型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关于2010年第九期、第十期和第十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3、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有关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即问即答(第一期)
5、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