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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8月20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2日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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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