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告》(财税法〔2018〕540号)、《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号)、《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报时间的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经联合审核认定,现对2020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以上非营利组织自认定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0年11月30日
相关阅读:
1、陕西省物价局、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月饼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2、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安徽省关于公布2020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