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6-06-09  关注量:277  喜欢(1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机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以下简称149号部令),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同时废止。由于新、旧办法中资质标准内容发生变化,所以按149号部令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将进行重新核定就位。为了在资质就位期间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现将资质就位工作期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 各单位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新标准的资质就位工作。

  2. 凡在2006年6月30日有效期届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可延续使用到2006年12月31日,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仍可用原资质证书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 各咨询企业应认真贯彻149号部令的要求,做好资质就位的各项准备工作。

  4.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就位的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六年六月九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教育部 外交部 公安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

2、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放中有关问题的复函

3、陕西省禁止赌博条例

4、国土资源部关于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的若干意见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建设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建设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