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现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税收政策事项公告如下:
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
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税〔2018〕55号文件和本公告规定适用有关税收政策。
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相关阅读:
1、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二条的决定
2、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甲类卷烟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
3、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4、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