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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 政 部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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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