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建设项目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6-07-08  关注量:179  喜欢(55)

天津、辽宁、上海、新疆卫生厅局,北京、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云南、陕西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进一步提高中医急诊临床诊疗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临床急诊急救中的作用,根据2006年中医药工作总体安排,今年将在全国遴选建设20家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请你省(区、市)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建设项目管理方案》(附件2)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建设项目单位申报基本要求》(附件3)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本省(区、市)的项目单位申报工作,于8月26日前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建设项目单位申请表》(附件4)报送至我局医政司。

  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参照本通知精神组织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有关文件可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www.satcm.gov.cn)。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附件: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名额分配汇总表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建设项目管理方案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建设项目单位申报基本要求

  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建设项目单位申请表

  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建设项目单位申请表》填表说明

  二○○六年七月八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重组后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关于为保证《关税条例》顺利实施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公告

3、财政部对政协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45号提案的答复

4、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正式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通知

5、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校园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建设项目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食品药品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食品药品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