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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的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的约束性指标,根据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第九次会议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改进现行发电调度方式的有关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委将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通过调研,了解目前发电计划制定程序、遵循原则、基本方法、实施过程及存在的问题。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和信息公开、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提出对基于最大限度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核电发电及化石燃料消耗最少为目标的节能发电排序调度原则、方式,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问题和应对措施的建议。
二、调研采用分组形式,以集中座谈、实地走访的方式开展工作,调研时间初步定于8月28日开始,并由各组牵头单位负责联系各组成员,确定具体行程及调研的重点地区等。
分组情况及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三、请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积极配合各调研组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并负责召集各区域电网公司、省(市)电力公司、调度部门、发电企业、大用户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与调研组进行座谈。
请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委派专人参加相应地区的调研工作,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请各发电企业按照分组要求,分别参与各组的调研工作。
四、参与调研的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国家利益为重,以节约能源、少用煤炭为目标,积极参与,客观公正,统筹研究各方面问题,区分主次矛盾,按照统一思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原则开展工作。
五、结合改进发电调度工作,各调研组要在9月15日前形成各自的调研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内容、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并重点就关停中小火电机组后职工出路、电价因素及电力市场化进程衔接、改进发电调度后面临的技术障碍、热电联产机组的排序、建立调度信息公开及监管制度、电网、电厂运行安全性以及联网自备电厂、大用户直供与节能调度的关系等问题进行分析。
六、调研中的差旅费用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并请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
请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表:
一、调研组分组情况
二、牵头单位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调研组分组情况
组别 |
牵头单位 |
成员单位 |
华东组 | 能源局 | 法规司、环保总局、华能、中核、规划院、中咨公司 |
华北组 | 运行局 | 环保总局、华电、动经中心 |
华中组 | 电监会 | 中电联、中电投、中咨公司 |
东北组 | 能源办 | 国资委、国电、华电、中电投、中咨公司,动经中心 |
南方组 | 中电联 | 能源办、华能、中广核、规划院、中咨公司 |
西北组 | 价格司 | 大唐、国电、动经中心、中咨公司 |
牵头单位联系方式
牵头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能源办 | 曾红燕 | 88653425 | 88653429 | yan601216@hotmail.com |
价格司 | 郭旭 | 68502287 | 68502287 | guox@ndrc.gov.cn |
运行局 | 鲁俊岭 | 68587368 | 68535553 | yxjdlc@263.net |
电监会 市场部 |
常建平 | 66597356 | 66026442 | chang-jianping@serc.gov.cn |
中电联 | 王光 | 63415360 | 63415261 | wangguang@cec.org.cn |
能源局 | 赵一农 | 68501650 | 68501458 | zhaoyin@ndrc.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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