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关于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6]432号)的有关精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
本次普查工作由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各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辖区内省局的组织和指导下,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 下载《药品批准文号普查软件》,根据《关于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企业截至2006年8月31日获得的所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包括原料和制剂)进行填报,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辖区内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相关阅读:
1、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4、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5、交通部 财政部关于发布《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实施细则》及《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在全国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