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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将汽车客运服务员等21个职业(工种)列入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函

更新时间:2006-09-04  关注量:949  喜欢(695)

交通部:

  你部《关于申报第二批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目录的函》(交函人劳[2006]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汽车客运服务员等21个职业(工种)列入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

  请你部结合交通行业职业岗位的特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在我部核准的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范围内,认真组织好本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同时,在工作中要主动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加强联系,相互支持配合,以推动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交通行业第二批特有职业(工种)目录

  二OO六年九月四日

  交通行业第二批特有职业(工种)目录

  1.汽车客运服务员(4-05-01-01)

  2.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6-24-04-02)

  3.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20-122)

  4.公路重油沥青操作工(20-035)

  5.压路机操作工(20-116)

  6.水泥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20-124)

  7.公路养护工(20-032)

  8.桥梁养护工(20-033)

  9.隧道养护工(20-034)

  10.乳化沥青工(20-036)

  11.公路标志(标线)工(20-038)

  12.路基工(20-111)

  13.路面工(20-113)

  14.平地机操作工(20-115)

  15.中小型机械操作工(20-119)

  16.船舶水手(20-042)

  17.船舶木匠(20-043)

  18.船舶驾驶员(20-048)

  19.驳船驾长(20-049)

  20.汽车维修检验工(20-020)

  21.汽车检测工(2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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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库区建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3、交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4、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5、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同意将汽车客运服务员等21个职业(工种)列入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函】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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