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下发了《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决定自2006年10月10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活动。现将《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转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工作中借鉴。
附件: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相关阅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对进出青岛保税区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的监管实施细则
5、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转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