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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平度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决定

更新时间:2006-10-27  关注量:1090  喜欢(579)

平度市人民政府:

  根据你市申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推荐,经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组考核、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示和审定,现决定授予你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希望你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格执行各项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统筹城乡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发挥好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对周边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我国的环境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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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部关于社会团体 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3、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排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4、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5、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发布200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授予平度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决定】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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