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8-04-30  关注量:512  喜欢(29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国务院确定今年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积极组织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全国环境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是环境安全隐患仍然比较突出,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仍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达53起,同比增加14起。近日,“4.28”特别重大铁路安全事故现已造成70人死亡,416人受伤,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级环保部门要深刻吸取该起特别重大铁路安全事故的教训,结合环境安全工作的实际,认真分析当前环境安全的现状与问题,深化隐患排查,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各级环保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环境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环境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和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严格环境安全情况的考核,把环境安全工作作为对各地区、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深入排查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要按照我部已经做出的部署,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环境安全隐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建立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环境安全隐患。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突出重点,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事件的发生

  环境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环境隐患突出、环境安全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特别是奥运场馆周边地区、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等重点行业,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点等。针对近期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尾矿库、病险水库、重要河流等作为环境安全工作的重点,确保饮用水源环境安全。

  四、标本兼治,着力构建环境安全长效机制

  不断加强和规范环境安全管理与监督,监督指导重点企业健全环境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切实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环境安全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环境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环境安全的长效机制。

  环境保护部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印发第八批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的通知

2、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西安海关关于正式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4、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实施方案

5、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和一票否决的若干规定(试行)

以上就是关于【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环璄保护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环璄保护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