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有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8-09-09  关注量:910  喜欢(421)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局(规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工程局:

  为了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取得内地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广东省注册试点,不受在香港注册与否的限制。(此项措施限于广东省,请广东省建设厅制定有关实施办法,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二、允许取得内地监理工程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广东省注册执业试点,不受在香港注册执业与否的限制。(此项措施限于广东省,请广东省建设厅制定有关实施办法,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三、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形式设立建设工程设计企业时,其内地合营者出资总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受限制。

  四、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形式设立建设工程设计企业时,其内地合营者出资总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受限制。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九月九日

责任编辑:阿十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编报2011年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课题)预算书的通知

2、海南省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3、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和清缴工作的通知

5、关于同意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作为进出口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指定评价单位的复函

以上就是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有关事项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建设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建设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