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广州2010年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组委会的复函

更新时间:2009-08-21  关注量:979  喜欢(355)

广东省人民政府、体育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广州2010年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请示》(粤府〔2009〕7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广州2010年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名誉主席由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残联名誉主席邓朴方担任,组委会主席由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担任,执行主席由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中国残联理事长王新宪担任。

  二、组委会内设机构由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阿十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六批)的通知》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71号,公布甲醇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决

3、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

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代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税收票证、会计等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

5、关于企业富余职工、待岗职工因停发生活费发生的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复函

以上就是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广州2010年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组委会的复函】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