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
根据《财政部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7]47号)和《财政部关于延长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9]28号)的规定,经核定,第六批共有3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附后。享受优惠的船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附件:第六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相关阅读:
1、国务院关于《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
5、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计算机软件征收流转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关于第六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