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15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盛光祖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五日
【
相关阅读:
2、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的通知
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提示[2015]第7号——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审计
4、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发布环保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海关总署第201号令】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