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报送2011年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情况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1-11-07  关注量:865  喜欢(574)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市政市容委、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全面了解各地2011年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2012年培训与鉴定计划制定情况,我司决定对2011年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报表见附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总量和2011年分行业、分技能等级培训与鉴定数量;

  (二)各地2012年分行业、分技能等级培训与鉴定计划;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鉴定机构、考评员数量;

  (四)各地实施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工作情况;

  (五)各地实施阳光工程村镇建筑工匠技能培训工作情况;

  (六)各地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有关情况。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任务的通知》(建办人[2011]27号)、《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实施办法》及各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有关要求和任务分解,对照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同时,可对本地区任务完成好的市、县予以表彰。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及时做好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工作,严格依照报表指标解释开展填报工作,确保填报质量。请于2012年1月20日前,将书面调查报表(A4纸)和电子版(光盘)各1份,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三)报表电子版请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建设人才”栏目(网址:www.mohurd.gov.cn/jsrc)下载。

  联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路明 刘洋

  电 话:010-58933100,58934517(兼传真)

  E-mail:laozhichu@mail.cin.gov.cn

  附件:2011年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调查表(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财政部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905号建议的答复

2、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后续工作及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

4、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行政执法的统计年报

5、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报送2011年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情况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建设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建设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