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卫生局:
为落实2008年我部发布的《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提高我国公民健康素养水平,特别是母婴健康素养水平,普及母婴保健基本知识与技能,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母婴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推广应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相关阅读:
1、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国库券利息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母婴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