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向公众提供健康指引,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
本标准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同步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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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