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为落实《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办发[2014]23号),我们组织编制了《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财政部
国家质检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管局
国家能源局
2014年10月29日
相关阅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的规定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