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水运工程初步设计委托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1-20  关注量:247  喜欢(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经研究,决定取消《关于加强水运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的通知》(交水发[2006]330号)规定的水运工程初步设计委托咨询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项目审批部门不再委托技术审查咨询单位,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从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中自行选择技术审查咨询单位。

通知自2015年2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规定,按本通知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15年1月20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资金申报事项的通知

2、西安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的通知

3、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屋转租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4、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意见的通知

5、海南省国家税务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个体加油站赋码和换发税务登记证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水运工程初步设计委托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交通运输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交通运输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