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5-07-20  关注量:1025  喜欢(27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要转变管理理念,简化程序,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升更多产业、岗位的劳动和工作品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2项)

国务院
2015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2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共计25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24项)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共计3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推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2、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3、关于印发2013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

4、卫生部 全国爱卫办关于印发《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通知

5、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