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298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建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充分回收利用低品位余热资源用于城镇供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煤炭消耗,改善空气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制定了《余热暖民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余热暖民工程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0月29日
相关阅读:
1、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云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公社畜牧兽医人员转为国家畜牧兽医后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余热暖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