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家粮食局关于在吉林江苏湖南3省启动201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0-16  关注量:794  喜欢(605)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部分地区启动201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5]35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5]8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10月19日起在江苏省、10月20日起在湖南省、10月25日起在吉林省启动201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局
2015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财政部 关于印发《2005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办法》的通知

3、国务院关于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4、关于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5、陕西省开发建设神府榆地区水土保持实施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粮食局关于在吉林江苏湖南3省启动201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食品药品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食品药品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