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8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525号),切实做好2016年电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进一步加强上述两个文件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严格控制新增电石产能,并通过安全环保和差别化电价、水价等措施,积极引导现有企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
二、积极做好电石企业公告管理工作。一是各地要加强对已进入公告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照《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要求,对前5批已公告准入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达标情况摸底(见附表),并请于7月31日前,将摸底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二是对新申请公告管理的企业,要认真组织,严格贯彻新准入条件的各项指标要求,落实相关申报责任,确保进入公告企业的各项条件真实可靠。请各地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申报2016年电石企业公告管理的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
联系人:梅祖保
联系电话:010-68205202
传真:010-68205201
附表:1、已进入公告企业在公告范围内的电石装置情况调
2、已进入公告企业不在公告范围内的电石装置情况调查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
2016年3月9日
相关附件下载:附表1-2.xls
【相关阅读:
1、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关于中国对原产于利比里亚的进口货物恢复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3、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公布取消第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4、公安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看守所、拘役所、行政拘留所干警实行岗位津贴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做好《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贯彻落实和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