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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稽二公〔2020〕第1号
义乌市洲石建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782MA2DE9MN1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金税稽二处〔2020〕4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理决定书(金税稽二公〔2020〕第4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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