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2022年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5-01-07  关注量:698  喜欢(374)

为保证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平稳衔接,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养老保险待遇

2022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核算养老保险待遇时,以11082元/月作为计算基数。其中,2022年1月1日至今达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按照上述规定重新核算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养老金。

二、关于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

为保证本市2022年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合理衔接,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以11082元/月作为计发基数。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2年9月5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取消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4、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2022年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