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5-01-07  关注量:280  喜欢(161)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二、《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特此公告。 

附件: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28日

附件下载:

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对驻天津等6省(市)部分中央单位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意见

3、农业部关于促进畜牧业平稳发展的通知

4、农业部现行规章清理结果

5、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对服务行业服务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