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 令 第12号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
财政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
2、关于2008年海关统计数据发布时间
3、关于对减排存在问题的地区和企业予以处罚的通知
4、关于印发《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5、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展油茶产业的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 2024年第12号令】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