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通知:自公告之日起,海关对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调整如下:
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500元,超出上述免税额的邮寄进境的个人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规定,对超出部分征收进口税。
相关阅读:
2、财政部关于做好1996年度国有物资企业会计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
5、海南省人民政府修改《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政处分规定》的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及免税额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