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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外公布《废止加工贸易文件目录》

更新时间:2004-03-11  关注量:442  喜欢(329)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施行,现将《废止加工贸易文件目录》对外公布,其中所列文件从2004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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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海关总署关于对外公布《废止加工贸易文件目录》】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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