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7号

更新时间:2006-04-07  关注量:1072  喜欢(849)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已于2006年3月28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48号公布,并将于2006年5月1日起实施。海关总署2003年第66号公告和第67号公告自2006年5月1日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七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

2、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2007年第5号 洗染业管理办法

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4、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

5、关于旅游企业岗位培训的试行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7号】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海关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海关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